根据《四川法院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达州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2月18日,9:00-12:00;13:00-17: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714办公室(达州市通川区西外白塔路301号)。

联系人:何俊漫;电话:0818-2122729。

三、参加资格审查考生

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2: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省高院同意后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本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查。其中:

1.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2.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以上资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3份)。

(二)资格审查时,应由考生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审查。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此次面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规定进行递补。

(五)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事宜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及公众微信号。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情形,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发放面试通知书。本次公开招聘书记员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3月9日,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附件:

2018年达州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