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法院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宜宾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范围

根据考生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原始成绩及排名,按照2:1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东三楼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要求

1.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均须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出现的缺额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2.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在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后果自负。

3.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面试资格或录用的,取消其面试或录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考务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不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放弃;因材料不齐未能通过资格审查者,责任自负。

5.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资格审查应准备的材料

考生在接到资格审查通知后,应携带《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资格审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

联系方式: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831-2337422、0831-2322307


        附件:《2018年宜宾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