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法院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规定,现就乐山法院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面试等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考乐山法院系统聘用制书记员考生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根据报考者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原始成绩及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排名并列的,一并进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审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228(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为: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号楼4406会议室。

资格复审工作于2019228日下午1700结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报考信息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视为自动放弃。

二、递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将通过电话通知,请有可能进入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三、面试费用及面试通知书的领取

对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将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考生电话咨询。联系单位及电话: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0833-2429486)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乐山法院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下一招聘环节的相关信息会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乐山中院”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乐山法院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